人对富足的追求很可能是出于某种需求不满足的原因,因而把货币、金钱或权利当作了一个具象化的偶像。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真正心怀满足和喜乐的人并不是因为富足的原因,而是在于有限的财富下得到了一定的满足。因此,在讨论神的富足时,就不应仅仅局限在物质财富的丰富上,也体现在其他能给人带来满足,但人却“贫穷”的方面。但如果涵盖全部那些可以使人满足的事物,无疑要把神整全地展现出来,甚至包括其真理、荣耀或权能。那么,为了简化这个问题,不妨仅仅包含神所拥有和掌管的物质与支配物质的能力。
但这样看起来就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神当然拥有一切物质和可以任意支配一切物质。我想只能找出经文,看圣经中如何形容和描述神对物质的掌管与支配。或者进行一些分类,也许会有所收获。
万有都源自神的创造,贫穷-富足差异的意义
在谈神拥有一切物质之前,必须得说到物质的来源,这个来源被常用来支撑神对一切的拥有权。圣经中比较著名的陶匠例子正是如此,因为陶匠是陶器的创造者,所以他有权按着他自己愿意的方式任意对待陶器。但是这个逻辑在现今的时代并非被广泛的认同,就像人们看待父母对子女的拥有权一样。在古时,人们可以接受父母任意处置和支配自己的子女,但是如今,基于子女的人权、自由意志或生命的原因,父母不能随己意任意对待子女,需要尊重子女。不过,对于物质而非具有意志的人来说,人们一般还是会承认创造者对产品的拥有权。然而在生产资料与生产者分离的社会中,创造者并不对产品具有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归提供生产资料的公司或雇佣者所有,这也被这个时代所接受。
神的创造并不是使用了其他人的生产资料进行的加工和生产,而是从无到有的创造。这样,神对物质的拥有也符合现今的逻辑。因为他创造万有,所以他拥有一切。(或者说提供了,就像小说家创造了一本小说,小说的存在完全在于小说家。)
申10:14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神。
我想谈物质的来源是神的创造,更重要的是想表明这样的一个事实:如果没有神,没有神的创造,那么将没有物质。也就是说,没有神和神的创造,那么“贫穷-富足”这种文化是不会存在的。继而,当神创造以后,神对物质的分配(神掌管万有并按己意赐福给不同的人)也必定包含在其创造的计划当中。也就是人对物质拥有之差异的产生是为了神创造的目的,是为了神救赎人之目的,而包含在福音维度之中的一种彰显神荣耀的维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贫穷-富足”中会包含着神对人的祝福、带领和奇妙旨意。只不过,我们在此不能简单定义富足是祝福还是贫穷是祝福。这或许可以让我们在“贫穷-富足”的文化中有一条不一样的出路,如何在现有或以后的贫穷/富足中满足神创造的目的。事实是我们的文化还有另外一面,人们在潜意识里还是排斥单纯的“炫富”,崇高的富足是精神上的,因此完美的富足乃是精神上的充满和不缺乏物质。
拥有所有的富足,所有权的意义
这看起来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当一个人拥有一切时他一定是富足的。不过,如果其他人毫无机会拥有这些物质中的一部分,就如当神拥有一切时也不能说是“富足”。因为这种富足对人来说毫无意义,而富足、贫穷总是一个相伴随的、相对的概念。就像一个人不会与一个石头进行比较谁的财富多,只有石头有机会拥有财富时,才能进行比较。也就是说,只有神愿意将一些物质转移给人,给人一种拥有物质的可能性时,才能说拥有所有的神是富足的、人是贫穷的。
圣经中展示出这种转移是真实发生的。其过程是父将万有交给子,而人与子联合,也同享万有,人也恢复至神起初创造的目的,使人可以管理遍地和其中的一切。
约3:35 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
约13:3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在授权范围内拥有了物质的所有权。但是这种所有权的大小和范围我们可能还心存疑惑和未知,因为人们并不能随自己的心意支配身边的物质,反而常常感觉自己很贫穷、一无所有。亦或者这种所有权是要等到天国完全那一天才能实现,不过这看起来也不完全,至少无论是否信徒都在使用这个世界,靠这个世界生活。同时,简单想来得救的不止一人,那么如何知道这样的所有权是人类族群共同所有还是每个人拥有一部分的所有权呢?从圣经来看,我现在更倾向于人子作为人类族群的代表拥有一切,就像古时的王一样,每个人所具体拥有的物质由其分配管理。但这又和国家不一样,当神在创世记里授权人来管理时,每个人都受到了管理的使命;这个使命在神申命之后是不会随国王的意志改变而改变,人也不会为了要得到一些所有权而讨好国王,这是一个确定和一定的所有权的转移。
那么人在有限的所有权中有多大程度上可以支配这些物质呢?如果人不能支配自己所有的物质,那么这样的所有权又有何意义?但是在以往的教导中,人们会说人只是拥有使用权,神才拥有最终的拥有权,一切都是神的。即使是献祭,也都只是把神的物归给神。这种教导中蕴含的道理是人应当按照神的心意来使用手里的物质,如果不按照神的心意来使用就等于是滥用和悖逆,隐隐有着被收回使用权的危险。以前很不能接受的一点是,如果人凡事都要按照神的心意来,人还有自由吗?这种对物质的拥有还有什么意义呢?不过,当一个人生出真正的悔改,必然会心甘乐意地追随神的心意,也只有神的心意是唯一完美正确的。因而也就不存在人与神在使用问题上的纠纷,甚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权到底属于谁也可以说是没有太大的意义。
于是,神的富足中可以说是蕴含着祂自身的完美和正确,也正是祂自身的完美和正确才显出祂特别的富足。所以,有限的人也就相较贫穷。而人与人相比,虽然严格说来都是贫穷的,只是相较而言有的人的确拥有更多。但是这种拥有的多少与神的富足比起来,缺少了完美和正确,这样来看,“贫穷-富足“的意义不得不脱离拥有物质的多少,也包括对物质使用上的完美和正确。
支配一切的神,凡事都完美和正确吗?
这个问题关系着罪的起源和存在问题,如果神定义使所有人的贫穷-富足都是完美和正确的,都在祂无暇的旨意中,那么现世中很多以财富胁迫和引诱人、用财富驱使人犯罪的事件又如何合理地解释。
通过许多前辈们各种关于罪的讨论,对神的信靠是毋容置疑的。有的划分为结果完美和正确,过程不那么美好;但是我比较愿意接纳过程也完全在神的奇妙计划当中,虽然这样罪的问题可能更复杂。有一点我想是需要人注意的,就是人因为目光所限常常用短暂的一生来思考一切的意义,但是神却并非如此,基督徒乃是永生。
神是否有贫穷之处?
如果神拥有一切,那么看起来神就毫无贫穷之处。这个问题是以前偶尔会想到的,当一个人拥有了一些东西之后,这些东西就属于他所拥有之物,而这些东西以外的事物就是其为拥有的。如果神拥有一切,这里的一切是指这个有限的世界;那么因为有限神就拥有一切而毫无贫穷,可也因为有限,在无限之处就是其贫穷之处。假若这一切是神的无限,那么无限之物如何拥有?因为凡被拥有的就是为其划定了界限使其变得有限。除非是无限之于无限,无限拥有无限。
于是在一个相对贫穷-富足的体系里,有限的人就必然是贫穷的,因此贫穷-富足就不能简单做相对的比较。或许可以为贫穷-富足划一条线,这条线可以是基本的生活或少许的生活满足。但这也因人而异,需求多的人自然需要多。那么这条线就因人的需求而变化,同样的数量对人可能是富足也可以贫穷。那什么样的人才是需求最多的人呢?我想不是那些贪得无厌的人,很多看上去贪得无厌的人其实只是在某些方面有所需求。或是钱财、或是名声、或是性、或是权利……某一方面的满足就会使其被驱使。从圣经看,只有那些承认自己不足,在神面前捶胸顿足之人才是真正的大需求,因为基督徒所需要的是整个世界和世界以外的神。虽然有时也可以说真正的需求其实只有神一样,那时因为神乃是无限。
如果一位基督徒说自己只需要神而不需要神创造的世界,这可能是虚假而不切实际的信仰,因为神把世界交给了人。我想这是在“贫穷-富足”里带出的一个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人需要世界,世界之于人有意义。
2 comments
我物質上窮、精神上窮、靈命上也窮,三窮一體。
大衛的子孫啊,可憐可憐我這個窮人吧
三穷一体,=。=